1、持證人個人社保繳費流水單 (港澳台地區人員(yuán)要求一(yī)緻)
提供與申請日期最近的3個月及以上【如是新設立單位,且爲設立時間在3個月内(含),需提供與申請日期最近的1個月及以上)(不含申請月當月)】,繳費單位與拟變更後從業單位一(yī)緻,參保狀态顯示正常繳納(不能顯示爲補繳、繳費中(zhōng)斷、暫停繳費等),網上可查詢可驗證。
2、拟變更從業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或者勞動合同
3、原單位出具的離(lí)職證明(原單位爲地域可不提供)
4、現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證明設立時間爲3個月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