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kāi)展這些業務的背後都需要相應的許可資(zī)質來支撐,都要辦理《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等相關影視資(zī)質。
擅自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或者擅自制作電視劇及其他廣播電視節目的,由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gōng)具、設備和節目載體(tǐ),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xià)的罰款。
1.變更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變更是指變更原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上的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經營場所等信息。
2. 年檢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年檢是指每年廣電局/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對開(kāi)展廣播電視節目資(zī)質經營機構進行年度業績審核工(gōng)作,對其執行廣播電視法規、規章和規定的情況等内容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決定。
3. 注銷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注銷是指原有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未到或已到批準期限,持證單位因業務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該證書,就需要向主管部門廣電局提交注銷申請。
4. 續期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續期是指原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持證單位想要繼續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門廣電局交續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