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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辦理指南(nán)

文章來源: 銘鼎科技   更新時間:2024-03-12 13:40:54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是什麽?


‍‍‍旅行經營許可證是經營旅行社的公司機構,需要辦理的證件,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由國家旅遊局政策法規司發布的法定。經營不論國内外(wài)旅行社,都必須要向相關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而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營業許可證的,不可從事旅遊業務。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zī)本;


4、有經過培訓并持有省以上旅遊行政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理任職資(zī)格證書》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yī)名;持有《旅行社經理任職資(zī)格證書》的部門經理或業務人員(yuán),其中(zhōng)設立國際旅行社的,有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3名,設立國内旅行社的,有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1人。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所需資(zī)料


1、設立申請書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副經理簡曆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資(zī)格證書


5、開(kāi)戶銀行出具的資(zī)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zī)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