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責任書範圍
網站信息安全責任書
本人已認真學習《全國人大(dà)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承擔xxxxxxxxxxx網(網址爲:xxxxxxx)相關頻道、欄目:
管理使用過程中(zhōng),保證該網站的相關信息安全,并切實做到:
一(yī)、不制作、複制、發布、傳播并立即删除以下(xià)内容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颠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yī)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從事下(xià)列危害網絡信息安全的行爲:
1、制作或者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
2、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爲。
三、落實以下(xià)網絡信息安全保護管理制度:
1、信息發布審核、登記制度;
2、信息監控、保存、清除和備份制度;
3、病毒檢測和網絡安全漏洞檢測制度;
4、違法案件報告和協助查處制度;
5、電子公告系統用戶登記制度;
6、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7、專職人員(yuán)信息審核制度;
8、其他與安全保護相關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和健全以下(xià)信息網絡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1、具備保存60天以上系統運行日志(zhì)和用戶使用日志(zhì)記錄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和分(fēn)配使用情況,交互式信息發布者、主頁維護者和郵箱使用者的起止時間和對應IP地址,交互式欄目的信息等;
2、具有安全審計或預警功能;
3、開(kāi)設郵件服務的,具有垃圾郵件清理功能;
4、開(kāi)設交互式信息欄目的,具有身份登記和識别确認功能;
5、計算機病毒防護功能;
6、《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的其他保護信息和系統網絡安全的技術措施。
五、若發現網站所發表信息明顯屬于上述第一(yī)條所列内容之一(yī)的,保證立即删除,保存有關原始記錄,并向公安機關報告,在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對本網站所傳輸的信息内容一(yī)時難以辨别是否屬于上述第一(yī)條所列内容之一(yī)的,立即報公安機關審核。
本人保證:本人在工(gōng)作中(zhōng),服從監督;若未做到上述第一(yī)至第五條,本人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yī)切法律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罰。
單位: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注:該表一(yī)式三份,公安局網監支隊、網站所屬單位(局)、各分(fēn)頻道(欄目)管理員(yuán)各保存一(y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