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經營下(xià)列互聯網文化産品的可以申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網絡音樂
将單獨音樂作品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網、移動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實時傳播或者以音視頻形式上載傳播而形成的互聯網文化産品。包括歌曲、樂曲以及有畫面作爲音樂産品輔助手段的音樂視頻(MV)等。
網絡演出劇(節)目
在舞台場景下(xià)現場進行的文藝表演活動等爲主要内容,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網、移動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實時傳播或者以音視頻形式上載傳播而形成的互聯網文化産品。
網絡表演
以網絡表演者個人現場進行的文藝表演活動等爲主要内容,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網、移動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實時傳播或者以音視頻形式上載傳播而形成的互聯網文化産品。包括個人文藝表演(音樂、舞蹈、魔術、雜技、相聲、戲曲、小(xiǎo)品等)。電商(shāng)類、教育類、醫療類、培訓類、金融類、旅遊類、美食類、體(tǐ)育類、聊天類等直播不屬于網絡表演。
網絡藝術品
藝術創作者通過數字化手段創作,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網、移動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具有一(yī)定藝術價值和審美意義的互聯網文化産品。
網絡動漫
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網、移動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的閃客動畫(Flash動畫)、在線漫畫等互聯網文化産品。
展覽、比賽活動
将以上互聯網文化産品以展覽、比賽的形式向上網用戶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