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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許可證》不得開(kāi)展哪些活動

文章來源: 銘鼎科技   更新時間:2023-06-26 14:30:18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傳教,不得開(kāi)展宗教教育培訓、發布講經講道内容或者轉發、鏈接相關内容,不得在互聯網上組織開(kāi)展宗教活動,不得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方式直播或者錄播拜佛、燒香、受戒、誦經、禮拜、彌撒、受洗等宗教儀式。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動場所、發展教徒。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以宗教名義開(kāi)展募捐。宗教團體(tǐ)、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動場所發起設立的慈善組織在互聯網上開(kāi)展慈善募捐,應當符合《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相關規定。


——2022年3月1日《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