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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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工(gōng)業和信息化部


改革事項:電信業務(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許可證件名稱: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設定依據:《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審批層級和部門:工(gōng)業和信息化部;市通信管理局


改革舉措:1.加強政務信息共享共用,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人員(yuán)身份證明等材料。2.健全有關管理平台,提升審批服務水平。


監管措施:1.開(kāi)展“雙随機、一(yī)公開(kāi)”監管,按照不同業務類型、信用水平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加強對經營者經營行爲的監測,督促經營者按照規定報送信息。3.對社會關注度高、有違法不良記錄的經營者實施重點監管。4.加強行政執法,對違反電信管理規定的,依法查處并公開(kāi)結果。5.加強信用監管,公布電信業務經營失信名單,對失信主體(tǐ)開(kāi)展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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