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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zī)格證辦理材料

文章來源: 銘鼎科技   更新時間:2024-04-09 14:02:54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zī)格證分(fēn)經營性是指企業有償向上網用戶提供藥品或醫療器械等相關信息内容的行爲;非經營性是指企業無償向上網用戶提供藥品或醫療器械等相關信息内容的行爲。


申請人向省局政務受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省局政務受理部門在5個工(gōng)作日内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受理通知(zhī)書,并将申請材料移交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處;不符合規定的,發給不予受理通知(zhī)書并一(yī)次性書面告知(zhī)申請人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zī)格證辦理材料:


1、《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3、網站域名注冊的相關證書或者證明文件


4、網站欄目設置說明


5、網站對曆史發布信息進行備份和查閱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執行情況說明


6、(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線浏覽網站上所有欄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說明


7、藥品及醫療器械相關專業技術人員(yuán)學曆證明或者其專業技術資(zī)格證書複印件、網站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簡曆


8、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證藥品信息來源合法、真實、安全的管理措施、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


10、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自我(wǒ)保證聲明,并對材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


11、凡申請企業申報材料時,申請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本人,企業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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