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不再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報告,并做好善後工(gōng)作。未在此規定期限内提出延續經營許可證申請的,有效期屆滿不予延續。
河南(nán)省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注銷申請材料:
在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内,電信業務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有可行的用戶妥善處理方案并已妥善處理用戶善後問題,并提交下(xià)列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的終止經營電信業務書面申請。内容包括:公司名稱、聯系方式、經營許可證編号、申請終止經營的電信業務種類、業務覆蓋範圍等。
2、公司股東會關于同意終止經營電信業務的決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做好用戶善後處理工(gōng)作的承諾書。
4、公司關于解決用戶善後問題的情況說明。内容包括:用戶處理方案、社會公示情況說明、用戶意見彙總、實施計劃等。
5、公司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原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